閩南網12月17日訊(閩南網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蔡淑嬌 沈志通)房屋出租,不按規登記,結果被查。12月15日,南靖縣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查處兩起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案,對違法行為人房屋出租人吳某、盧某依法予以治安行政處罰。
據悉,根據工作部署,金山派出所加大對轄區出租屋排查力度,全面核查掌握轄區出租屋及承租人情況信息。檢查中發現,吳某將其位於南靖縣金山鎮東建村樓腳的房子出租給魏某,盧某將其位於南靖縣金山鎮新內村高浪的房子出租給楊某。吳某、盧某均未按照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、身份證件和號碼等信息並向公安機關備案。吳某、盧某的行為已構成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。
最終,南靖縣公安局金山派出所對吳某、盧某依法予以行政處罰,進一步提升轄區安全和諧的社會治安環境。